光伏利好再臨 扶貧新綱領出臺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3-09 10:06:27 編輯:管理員 瀏覽:3678
核心提示:日前,筆者從新華社官網了解到,據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8日發布。《決定》指出
日前,筆者從新華社官網了解到,據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8日發布。《決定》指出,確保到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實現到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的既定目標,時間十分緊迫、任務相當繁重。必須在現有基礎上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和辦法,堅決打贏這場攻堅戰。
其中涉及到光伏的條款有:
三、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快貧困人口精準脫貧
(十二)探索資產收益扶貧。
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游等項目;
四、加強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破除發展瓶頸制約
(十四)加快交通、水利、電力建設。
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程,支持光伏發電設施接入電網運行,發展光伏農業。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
(2015年11月29日)
確保到2020年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現就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如下決定。
一、增強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使命感緊迫感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使7億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譜寫了人類反貧困歷史上的輝煌篇章。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扶貧開發工作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點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實施精準扶貧,不斷豐富和拓展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不斷開創扶貧開發事業新局面。
我國扶貧開發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期。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貧困人口規模依然較大,剩下的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較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實現到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的既定目標,時間十分緊迫、任務相當繁重。必須在現有基礎上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和辦法,堅決打贏這場攻堅戰。
扶貧開發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我國國際形象。打贏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志,也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扶貧開發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解決好思想認識不到位、體制機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實等突出問題,不辱使命、勇于擔當,只爭朝夕、真抓實干,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這塊突出短板,決不讓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掉隊,實現《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確定的脫貧攻堅目標。
二、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扶貧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堅持精準幫扶與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發緊密結合,堅持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并重,堅持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咬定青山不放松,采取超常規舉措,拿出過硬辦法,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夯實組織基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切實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使其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
——堅持政府主導,增強社會合力。強化政府責任,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先富幫后富,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精準扶貧,提高扶貧成效。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必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切實提高扶貧成果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
——堅持保護生態,實現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扶貧開發不能以犧牲生態為代價,探索生態脫貧新路子,讓貧困人口從生態建設與修復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繼續推進開發式扶貧,處理好國家、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勤勞致富精神,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干部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注重扶貧先扶智,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因地制宜,創新體制機制。突出問題導向,創新扶貧開發路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創新扶貧資源使用方式,由多頭分散向統籌集中轉變;創新扶貧開發模式,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創新扶貧考評體系,由側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脫貧成效轉變。
三、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快貧困人口精準脫貧
(四)健全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抓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這個關鍵環節,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打好基礎,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造條件。按照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5000萬人左右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脫貧,其余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脫貧。對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定期進行全面核查,建立精準扶貧臺賬,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切實做到應進則進、應扶則扶。抓緊制定嚴格、規范、透明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退出標準、程序、核查辦法。重點縣退出,由縣提出申請,市(地)初審,省級審定,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重點縣退出后,在攻堅期內國家原有扶貧政策保持不變,抓緊制定攻堅期后國家幫扶政策。加強對扶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扶貧滿意度調查,建立對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和扶貧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評價精準扶貧成效,既要看減貧數量,更要看脫貧質量,不提不切實際的指標,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發展特色產業脫貧。制定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出臺專項政策,統籌使用涉農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種養業和傳統手工業等。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基地。加強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培育,發揮其對貧困人口的組織和帶動作用,強化其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持貧困地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產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支持力度。依托貧困地區特有的自然人文資源,深入實施鄉村旅游扶貧工程。科學合理有序開發貧困地區水電、煤炭、油氣等資源,調整完善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探索水電利益共享機制,將從發電中提取的資金優先用于水庫移民和庫區后續發展。引導中央企業、民營企業分別設立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產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
(六)引導勞務輸出脫貧。加大勞務輸出培訓投入,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以就業為導向,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進一步加大就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貧困地區建設縣鄉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引導和支持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開展好訂單定向培訓,建立和完善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鼓勵地方對跨省務工的農村貧困人口給予交通補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產業發展,拓展貧困地區勞動力外出就業空間。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要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并優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七)實施易地搬遷脫貧。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加快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合理確定住房建設標準,完善搬遷后續扶持政策,確保搬遷對象有業可就、穩定脫貧,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要緊密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編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鎮、工業園區安置搬遷群眾,幫助其盡快實現轉移就業,享有與當地群眾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各級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提高補助標準。積極整合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林業生態等支農資金和社會資金,支持安置區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和遷出區生態修復。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產、創業貼息貸款支持。支持搬遷安置點發展物業經濟,增加搬遷戶財產性收入。探索利用農民進城落戶后自愿有償退出的農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遷農戶。
(八)結合生態保護脫貧。國家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坡耕地綜合整治、退牧還草、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合理調整貧困地區基本農田保有指標,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力度。開展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
(九)著力加強教育脫貧。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貧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國家教育經費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傾斜。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為貧困地區鄉村學校定向培養留得下、穩得住的一專多能教師,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教師招聘引進辦法,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全面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合理布局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加快標準化建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加強有專業特色并適應市場需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努力辦好貧困地區特殊教育和遠程教育。建立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加大對貧困家庭大學生的救助力度。對貧困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持。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計劃。
(十)開展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門診統籌率先覆蓋所有貧困地區,降低貧困人口大病費用實際支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支付后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和醫療救助力度,擴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對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后付費的結算機制。建立全國三級醫院(含軍隊和武警部隊醫院)與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醫院穩定持續的一對一幫扶關系。完成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積極促進遠程醫療診治和保健咨詢服務向貧困地區延伸。為貧困地區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專科學生,支持貧困地區實施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貧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